12月9日,湛江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與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海洋和漁業行政執法支隊在海口共同舉行合作交流座談會,簽署漁船安全協同監管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瓊州海峽及周邊海域的執法協同能力,積極應對海南自貿港全島封關運作帶來的海上監管新挑戰。
當前,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進入關鍵準備期。瓊州海峽作為連接內地與海南的重要海上通道,監管責任重大,執法形勢日益復雜。座談會上,雙方聚焦封關背景下的協同執法這一核心議題,圍繞封關后漁船進出港信息共享與備案聯動、海上漁獲物接駁跨區域監管、反走私執法點協作等前瞻性議題展開深入研討,并就“三無”船舶協同認定與處置、非法養殖設施聯合清理及航道內礙航漁船管控等執法難點進行了充分交流,共同探索跨區域執法協作的有效路徑。
根據新簽署的協同工作機制,雙方將建立健全常態化信息通報、聯合巡查、應急聯動與案件協查制度,致力于實現漁船動態共管、安全風險共防、違法行為共治,為封關前后海域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雙方一致表示,將以此次簽約為新起點,重點從四個方面深化合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協同執法對于服務自貿港建設大局的重要意義;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專人負責、定期評估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協作舉措落地見效;聚焦關鍵領域,將漁船安全監管和反走私作為當前合作的重中之重;拓展合作范圍,逐步將協作延伸至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上應急救援等領域,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據介紹,協同監管機制的建立,將顯著提升瓊州海峽海域綜合治理效能,為海南自貿港順利封關運作營造安全、穩定、法治化的海上環境,同時也將為我國跨區域海上執法協作提供可借鑒的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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